
汨罗融媒体讯(通讯员 周维)“车”仅仅是汽车和摩托车吗?拖拉机不属于一般机动车,就算喝了酒也不属于酒驾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12月13日,汨罗一男子酒后驾驶一辆拖拉机上路,就被交警依法查处了。
现场查处酒驾拖拉机司机
当天,市交警大队屈子祠中队在屈原大道路口执勤时,对一辆农用拖拉机进行例行检查。检查过程中,民警发现司机身上有股浓浓的酒味。经现场对该车驾驶人刘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1mg/100ml,有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
当事人刘某某则认为,拖拉机行驶速度慢,且车辆由农机部门注册登记,驾驶证也由农机部门核发,不属于交警管辖范围,而且酒后驾驶拖拉机危险性不大,因此可以酒后驾车上路。
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,同时耐心解释,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,机动车包含拖拉机和摩托车,因此这类车上路行驶也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,一旦酒后驾驶拖拉机同样会受到处罚。最终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交警部门对刘某某依法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,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
交警提醒,拖拉机具有动力驱动、轮式装置、在道路行驶等特点,因此也属于机动车辆,涉酒驾驶拖拉机即为违法行为,同样要追究相关违法责任。
一审:徐 娟
二审:刘晓元
三审:杨剑波
责编:刘晓元
来源:汨罗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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